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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重庆大学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6-09-26 00:00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创新、更好的发展;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我校设立了“陶清宝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将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类

(一)奖学金项目名称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项目有:陶清宝奖学金、长江电力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苏博特奖学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工部学生科具体负责。

(二)评定范围

凡属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学习、科研、工作表现突出,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不恶意拖欠学校学杂费,符合相关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并自觉履行奖学金义务的,均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参加评选。

(三)奖学金评定具体要求

1.陶清宝奖学金

由陶清宝在我校设立

推荐名额及范围: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不含新生)和研究生共计10名。曾于2015年获本奖学金且未毕业的学生继续享有本奖学金。

学院名额及专业要求:化学化工学院4名(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化工设备专业);电气工程学院2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动力工程学院4名(能源与动力工专业)。

奖励金额:每人获奖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评选条件:

⑴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⑵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30%以内。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⑶ 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承诺积极参加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活动。

⑷ 能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

⑸ 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专项奖学金。

⑹ 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团及校行政处分记录。

2.长江电力奖学金

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长江电力奖学金在全校共评选41名学生。该奖学金由学工部审核后实行等额评选,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为:电气学院17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15名)、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学院、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公管学院各4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3名)。

参评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管理制度,履行大学生守则,在参评学年度(年度)及评选年度内,受留校察看及以下违纪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奖金额:本科生4000元/人/年,研究生5000元/人/年。

3.金诚信奖学金

由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评定范围:资环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大二以上本科学生。

名额分配:一等奖:资环学院2名,土木学院、机械学院各1名,金额5000元/年/人;二等奖:资环学院4名,土木学院、机械学院各3名,金额4000元/年/人。该奖学金由学工部审核后实行等额评选。

奖学金评定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苏博特奖学金

由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奖励对象: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土木工程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者,可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

奖励标准及名额:“苏博特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额10万元,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档,原则上按本科生与研究生4:6的比例分配获奖名额:

(1)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4名,奖励金额10000元/人?年。土木学院:1名;材料学院建筑材料专业方向:2名;材料学院其他专业方向:1名

(2)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12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年。土木学院:2名;材料学院建筑材料专业方向:8名;材料学院其他专业方向:2名

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科研方面(只针对研究生):对发表论文数量以及质量(发表论文只采用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进行综合考核计分,并结合学生本人参加科研项目的情况,以及发明专利、科研获奖情况等。对建筑材料专业方向的申请学生重点考察从事建筑材料专业领域的论文和科研成果;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同一学生在两年内只能获得本奖学金一次,本学年度内未获得“昊天奖助学金”或者国家奖学金。

二、助学类

㈠ 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开展评定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金诚信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丰田助学金、雅居乐地产助学金、隆福行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杨涛助学金。助学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㈡ 评定范围、条件及资助标准

1.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⑴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6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⑵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⑶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2.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

⑴评选范围

①2016级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本科新生;

②入学成绩优异;

③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俭节约,乐于助人,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⑵推荐名额及资助标准

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全校共评7名,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推荐一名,学工部审核。受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3.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由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

⑴ 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凡在重庆大学正式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就读一年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奖,全校共评选15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实行等额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⑵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足够能力供其上学;

③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具有较强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坚持日常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⑤有以下情况者可优先或破格评奖:

1)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等;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6名,全国前12名者;

3)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取得成效者。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4.金诚信助学金

由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捐助。

⑴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评选范围为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全校共评选10名学生,实行等额评选,其中,资环学院4名,机械、土木学院各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⑵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②家庭经济贫困,勤俭节约;

③学习努力,无旷课;

④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5.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⑴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3级(城规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⑵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6.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捐助。

⑴评选范围、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2016年9月入学,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共推荐9名,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办公室审核。该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如符合条件,可连续受助2年。

⑵材料报送(10月10日前)

①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及个人申请书;

②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由学院统一填写,表样在学工部网页下载)

7.丰田助学金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

⑴ 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6年9月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校差额评选,共推荐1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

对已取得此项目资助其它年级学生,学院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继续受助,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学院附情况说明及同年级更换人选。

⑵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及习惯;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积极参加学校、基金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⑤无其它社会资助。

⑶材料报送

①丰田助学金申请表

②丰田助学金参评学生资料

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8.雅居乐地产助学金

由广东雅居乐公益基金会设立。

⑴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就读我校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10个专业大三、大四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全校共评定20名学生,其中本科15名,研究生5名,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

⑵参评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及习惯;

⑥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具有创新、竞争意识,成绩良好;

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校级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9.隆福行奖学金

隆福行奖学金是台湾隆福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哲文先生于2008年在我校设立。

⑴评定范围

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⑵评定条件

家庭贫寒,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成绩专业排名前40%),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乐于助人,无不良习惯。

⑶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

该奖学金全校评定18名,设二个等级。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6名,每人奖励1000元。

该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选,由学校审核后,评定出一等奖学金。

⑷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10.黄乾亨奖(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⑴评选范围、名额及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该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由黄乾亨基金会审核。奖学金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标准为25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⑵评选条件

奖学金参评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11.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⑴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评50名,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审核。获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

⑵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③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如:最新或较新款Samsung、Apple等知名国际品牌的电子产品,最新或较新款知名国际品牌服饰、箱包以及文具);

⑤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⑥入校后未获得社会的其它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者优先考虑。

⑶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手写申请书;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③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助学贷款合同需提供复印件。

12.香港思源助学金

由香港“思源基金会”捐助。

⑴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家在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助学金获得者,下一年度可继续申请,如符合条件,可优先给予,每学年申请,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可以连续获得该助学金至本科毕业。如不符合条件者可由同一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替换。该助学金每年级20名,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2016级名额分配见附件,其余年级由重庆大学思源社对上一年资助者进行考核后确定或替换人选。

⑵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②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③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⑤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已获得该助学金的同学不符合条件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报告思源基金会,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①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②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③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④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⑤其它问题。

⑶申请材料

①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附彩色一寸照片)

②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

③申请书(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13.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⑴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⑵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⑶ 报送材料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14.海鸥助学金

由香港海鸥助学团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

该助学金每年资助获助学生学费的一半,连续资助4年,全校共300名。该助学金今年不再重新评定,学院负责对2014年已评定的学生进行审核,有变动情况报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奖助学金推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通过班会、宣传栏、网络、QQ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让每位学生知晓,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2.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在学生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3.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于有异议的情况反映,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

4.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纸质表并附所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电子档于10月16日前发送至lxl@cqu.edu.cn

www.365388.com学生工作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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